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國際農業磋商組織合作研究項目征集指南
發布時間:2014-02-26
各院系🥻🎚、各單位: 基金委於近日公布了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國際農業磋商組織合作研究項目征集指南🙆🏼♂️,詳情見下表🥹: 項目名稱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國際農業磋商組織合作研究項目 | 項目分類 | 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 學科分類 | 參見基金委網頁通知 | 指南情況 | 參見基金委網頁通知 | 申請條件 |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 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科學基金項目🛹; 3. 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 限項規定 | 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包括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2. 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範圍👍🏿; 3. 關於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 項目類型 | 合作研究(組織間協議項目) | 資助情況 | 2014年的合作研究項目數為10-12項🕵️♂️,資助經費為每項200-300萬元👀,實施周期為5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資助經費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 | 截止時間 | 2014年4月15日 | 填報方式 | ISIS系統在線填報 | 提交要求 | 申請材料紙質2份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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